苗栗生育津贴明年起调高每胎2万 设籍半年即有请领资格

▲苗栗县政府今天修正通过生育津贴办法,明年起每胎补助从1万调高到2万,县长钟东锦希望让乡亲有感。(图/苗栗县政府提供,下同)

记者杨永盛/苗栗报导

为刺激低迷的生育率,苗栗县政府县务会议今(27日)天通过「苗栗县生育津贴实施办法」修正案,2025年起生育津贴每胎补助自1万元调高到2万元,请领资格从设籍1年缩短半年,预算4,800万元,虽然无法跟其他「富」县市相提并论,但县长钟东锦希望让乡亲有感。

县府说,苗栗县生育津贴实施办法1996年7月1日开始施行,曾历经10次修正,最近1次修正是2023年12月29日,县府为落实照顾家庭及妇幼福利、提升生育率、鼓励新生儿设籍苗县,再度进行第11次的修正,放宽生育津贴请领的设籍条件及死胎或自然流产妇女请领的设籍条件,同时调高生育津贴补助金额。今天县务会议通过的修订苗栗县生育津贴实施办法,将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鼓励新生儿设籍苗县,修订新生儿父母的设籍条件,由1年缩短为已设籍苗县持续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生育津贴。

同时,明年元旦后出生的新生儿,每位新生儿补助生育津贴2万元。另外,死胎或自然流产妇女申请津贴的设籍条件,亦将原须设籍苗县7个月以上的规定,缩短为6个月以上,且持有合法证明文件者,得于事实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发给1万元津贴。县长钟东锦表示,生育津贴办法参考其他县市,许多乡镇公所也自行编列,当然还是比较不足,虽然县府财政拮据,但有些社会福利完全不做,在乡亲内心相互比较,影响人口迁入,俗话「怨无没怨少」,有总比没有好,县府也知道要重视那一方面,让人民有感。

县府统计乡镇市公所自行补助的生育津贴,南庄乡第1胎6万元,第2胎7万元,第3胎以后8万元;头份市第1胎2万元,第2胎3万元,第3胎以上5万元;铜锣乡第1胎1万2000元,第2胎2万4000元,第3胎以上3万6000元;苗栗市第1胎1万元,第2胎2万元,第3胎以上3万元;三湾乡第1胎1万元,第二胎以上2万元。卓兰镇、大湖乡5万元,但需与鲤鱼潭水库保护区内特定里生育补助款择一;狮潭乡2万元;西湖乡1万6000元,但设有排富条款;竹南镇、公馆乡、头屋乡、三义乡1万元;苑里镇、通霄镇500元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