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通過建築工程開挖管理要點 預防天坑再現

苗栗县政府表示,为预防大型工程兴建时造成「天坑」或邻损,今天县务会议通过建筑工程基础开挖安全措施管理作业要点,盼透过严谨规范确保建筑兴建时的工程安全。

苗栗县政府发布新闻稿指出,今天县务会议通过「苗栗县政府建筑工程基础开挖安全措施管理作业要点」,此管理作业要点的提案人为苗县府工商发展处长詹彩苹。

詹彩苹在会中指出,鉴于有些县市在大型建筑工程兴建时发生天坑或邻房损坏情事,应加强开挖基础工程之相关管理,日前会同苗栗县土木、结构工程及大地技师公会研商后研拟完成草案。

詹彩苹表示,在建造执照或杂项执照审核时,应具备地基调查或地质钻探报告、基础开挖安全措施之详细应力分析与设计,并要进行基础开挖安全监测。

关于此管理作业要点规定,詹彩苹接受中央社记者电访指出,地下层开挖2层以上或总深度(含基础)在9公尺以上,或开挖范围达3000平方公尺之建筑工程,一律采地下连续壁挡土工法,若开挖地为岩盘或卵砾地质,经第三方专业团体审查可采其他适当挡土工法。

詹彩苹指出,地下层开挖若发生灾变时,起造或承造人应有周全的检测和必要因应措施,此管理作业要点将于公布后实施,严谨的规范才能有效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