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雄三合院大火!父母独留2稚儿酿悲剧 恐违儿少法、涉过失致死

嘉义县民雄乡一处三合院失火,两幼童葬生火窟。(嘉义县消防局提供/吕妍庭嘉义传真)

嘉义县民雄乡一处民宅昨(16日)发生火灾,4岁女童及2岁弟弟遭反锁房内逃生不及命丧火窟。由于火灾发生时,无成年人在家陪伴,父母恐涉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51条,不得让6岁以下幼儿独处,甚至有过失致死疑虑。嘉义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江金星表示,检方定于17日相验,承办检察官将视相验结果及火场鉴定报告,就事实要件判定是否构成刑责。

嘉县消防局昨上午10时34分获报,指民宅发生火警有孩童受困,派遣15车29人赶往抢救。由于平房已成火海,消防员控制住火势后,强行破门进入卧室,在浓烟中找到躺在床上的小姊弟,但2人身上有多处烧烫伤,已无呼吸心跳,紧急送医急救后均不治。

小姊弟遗体昨下午送往嘉义市立殡仪馆暂置,父母强忍悲伤、不发一语,母亲在签署文件时,忍不住情绪溃堤、啜泣。

依《中国时报》17日报导,民雄乡长林于玲表示,火警现场是一家7口同住,父母为低收入户,育有3男2女,共5名子女。除小姊弟外,还有3名就读小学的兄姊,父亲平日做粗工为业,家境并不宽裕,是嘉义县社会局及公所社会课关怀对象。

当地村长表示,昨上午因村干事通知母亲要重办低收入户申请事宜,母亲才会留下2个小孩外出办事。据悉,母亲因小孩睡觉叫不醒,想说办完事马上就回家,就将熟睡的小姊弟反锁房内,没想到会发生意外。

嘉县社会局长张翠瑶表示,火灾发生时无成年人在家陪伴,恐涉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51条,将评估后依法裁处亲职教育或罚锾;另该家人房屋全毁,已找到暂时安置处所,善心人士也提供相关物资,接下来会视需求给予丧葬补助等其他紧急经济扶助。

至于该父母留6岁以下儿童独处恐违法,甚至有过失致死疑虑,嘉义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江金星表示,检方定于17日相验,承办检察官将视相验结果及火场鉴定报告,就事实要件判定是否构成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