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遭亮枪逼车!报警被要求「别PO网」气炸 云林警出面回应了

记者蔡佩旻、陈韵如/云林报导

云林台78线日前发生一起双车包夹逼车,甚至还亮枪的事件,受害驾驶事后控诉,他报警后,警方不仅没对违规车辆扣牌,甚至还要他不要上传影片,让他气得直接公布行车纪录器影像,痛批「云林警方无作为」。对此,云林县警局今出面回应,全案因已受理报案将立即着手进行调查,未免PO网遭散播后恐打草惊蛇,犯嫌毁灭证据,因此才要求受害驾驶不要上传影片。

▲男子台78遭到两车包夹逼车,甚至还亮枪恐吓。(图/翻摄自YouTube/WoWtchout - 地图型行车影像分享平台)

透过影片可以看见,一辆白色轿车疑似不满被原PO超车,便立即追上前去,还切入到原PO前方,随后开始放慢速度逼车,原PO当时原想切换车道离开,未料后方又有一辆疑似白车同伙的红车包夹,他为免发生危险,变维持原车道行驶。不料,白车驾驶却未因此罢手,途中还摇下车窗亮枪恐吓,直到原PO开下交流道后才罢休。

事发后,原PO不满上网控诉,他在案发当下就曾报警,但警方却只开罚最轻微的违规,「还叫我不要上传(影片),超不爽。」原PO气得直接就将影片公开,不少网友看完纷纷直呼太扯,「猴子因被超车感到不尊重而自尊心受创,进而逼车猴叫」、「放上网路,办案效率才会高」、「原来云林警局的查案方式是叫被害人不要上传影片,不是去问嫌犯为什么有枪。」

▲驾驶一度切换车道,但对方仍持续进逼,报警后却被要求不要上传影片,让他当场气炸。(图/翻摄自YouTube/WoWtchout - 地图型行车影像分享平台)

对此,云林县警局今出面澄清,表示当时接获民众报案后便立即搜集相关资料立即查处,并向云林地方法院声请搜索票在案,也于隔日即持搜索票至西螺镇、莿桐乡前往查缉,查获嫌疑人2名及相关事证,全案讯后依违反恐吓罪依法侦处。

针对要求原PO不要PO网一事,云林县警局坦承确有此事,但原因是因「已受理报案将立即着手进行调查,未免PO网遭散播后恐打草惊蛇,犯嫌毁灭证据。」因此才要求原PO不要公布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