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调查官回母校演讲! 男大生「想坏坏」猥亵国中学妹
黄男对国中学妹在某国小操场旁溜滑梯边及该国小教学楼外面,于不违反其意愿状况下亲吻及拥抱学妹并以手掌抚摸学妹背部各1次等猥亵行为。(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彰化一名20岁黄姓男大生,因伪装法务部调查官,被母校邀请返校与学弟妹分享所谓的「心路历程」,被依僭行公务员职权罪判处拘役15日,可易科罚金,并缓刑2年,还需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0万元。没想到这段期间他竟国中学妹猥亵2次,因此被依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为猥亵罪2罪,各处有期徒刑3月。应执行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并接受法治教育课程2场;缓刑期间内不得对学妹实施不法侵害,并禁止见面、接触、通话、通信或其他联络行为;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可上诉。
事发回溯至112年5月1日,黄男向母校的师长出示伪造的调查官证明,声称自己在台中市调查处工作,让师长误信他是调查官。更有甚者,他于同月24日再度身穿防弹背心、携带警棍、手铐及玩具枪,进入校园对十个班级学生宣讲调查局的职责,实属无法无天。
案件进一步调查后,警方发现黄男对国中学妹在某国小操场旁溜滑梯边及该国小教学楼外面,于不违反其意愿状况下亲吻及拥抱学妹并以手掌抚摸学妹背部各1次,而进行猥亵行为,并于LINE上传送「那明天可以贴贴了」、「我是不是该买个保XX」、「我先去买个小件的雨衣」、「一直想涩涩」、「抱起来很舒服啊」、「想坏坏了」、「明天早上可以ㄇ」、「要涩涩」、「○○回房间了吗,想跟妳涩涩」及「明天让妳累一下好不好」多条性暗示讯息,展现出不当的动机。
法院审酌,审酌被告既知悉被害学妹之真实年龄,其心智发育未臻成熟健全,对性行为缺乏充足自主判断能力,竟对学妹为2次猥亵行为,戕害学妹之身心健康及人格发展,应予非难;惟念及黄男年纪尚轻,犯后坦承己过,并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且赔偿完毕,法院认定他犯下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为猥亵罪2罪,各判处徒刑3个月,应执行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并接受法治教育课程2场次;缓刑期间内不得对被害女子实施不法侵害,并禁止见面、接触、通话、通信或其他联络行为;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