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万用钥匙偷娃娃机台2580元 北市娃娃机大盗下场出炉
台北地方法院。(图本报资料照)
北市一名林姓男子于今年7月12日晚间两度,在北市瑞安娃娃屋娃娃机台店内,持万能钥匙开启林姓场主所有的娃娃机台零钱箱,徒手窃取机台内现金共2580元,遭起诉。台北地院依两个窃盗罪,判拘役40日及50日,应执行8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姓男子于今年7月12日晚间7时42分偷取娃娃机台内现金700元,得手后离去,旋将款项花用殆尽。之后,于同日晚间11时40分许,返回娃娃机台店内,持万能钥匙开启店内另外3台娃娃机台零钱箱,共计窃取1880元,得手后欲离去时,适因林姓场主查看监视器得知机台遭窃,报警前往查办时,当场查获。
法院指出,林姓男子所为是犯刑法第320条第1项之窃盗罪。林男于本件所为二次窃盗犯行间,其行为各异,犯意互殊,应予分论并罚。
法院表示,爰以行为人之责任为基础,审酌被告正值青壮,不思以正当途径赚取生活所需,竟恣意窃取他人财物,显然欠缺尊重他人财产权之观念,漠视法纪,其所为诚属不该,殊值非难。
惟念及被告于警侦中均坦承犯行,然迄未赔偿告诉人林原浚所受损失之犯后态度,兼衡被告犯罪之手段、所犯窃盗犯行造成之损害、犯罪之动机、被告之素行状况、自述之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生活状况,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