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发酒疯偷学姐爱猫 「带回房间虐杀」下场惨了

男大生虐杀学姐养的爱猫,双手满布伤痕及血迹。(新北动保处提供)

新北市政府动保处日前接获民众陈情,指称一名男大学生在集合式学生出租宿舍,彻夜狂饮酒精饮品后,借故进入学姐的房间,趁着学姐入睡之时,偷偷将学姐养的猫带回自己房间虐杀。动保处会同新警方调查后,将男大生函送地检署侦办。

据了解,男大生在案发前邀朋友一起饮酒作乐,并向学姐借用椅子及多次进出她的房间,学姐因为睡意很深,便没加以理会,但没多久就听到巨大的撞击声及惨烈的猫叫声,学姊惊醒后发现所养的猫不见了,随即前往学弟住处查看,一开门只见学弟双手多处伤口,而猫已经陈尸在地上,周围环境杂乱满布血迹,追问为弟却只说「不知道」。

警方获报到场将男大生带回侦讯,他向警方供称,当下因为酒醉意识不清,在半醒之间突然见到猫只在房内衣柜上面捣乱,一心只想把猫抓下来送回学姊房间,但因为猫持续抵抗又抓伤他的双手,所以就越抓越用力,紧接着猫就因而断气停止挣扎。

动保处获报立即展开调查,调阅学生出租宿舍的监视画面,确认猫是由男大生以棉被包裹带回房间。而死亡猫只遗体经由兽医师解剖,并以X光检查制作详细解剖报告,相验后发现猫只头部多处骨裂、瘀伤及出血,初步断定主要死因为头盖骨破碎及颅内出血,研判猫只应为遭受外力重大撞击后所造成的致命伤,并非男大生所说「疑似勒毙」。

动保处也紧急函请男大生所就读大学,加强宣导所属师生员工对于动物保护的态度与观念,对学生进行心理咨商辅导,并报新北市社会局、警察局将该处出租宿舍列为重点关怀访视区域。

动保处表示,依动物保护法第6条规定:任何人不得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倘有宰杀、故意伤害或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或重要器官功能丧失者,依同法第25条第1项规定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综观,行为人故意杀害猫只,事证明确,已整卷函送地检署进行侦办。

新北市动保处呼吁,动物保护是进步城市的重要指标,为开创新北市成为友善动物城市的典范,敬请全民共同杜绝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等不良行为,让尊重动物生命成为全民的生活习惯,以动物平权的态度,建立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环境,以为动物福祉,一起迈向爱护动物的创新世纪。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