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酒驾遭救护车撞死? 眼球液复验大逆转!还他清白

台中市北区今年(2024年)3月19日发生民间救护车与施姓男大生碰撞死亡车祸。(资料照片)

台中市北区今年(2024年)3月19日发生民间救护车与施姓男大生碰撞死亡车祸,男大生死后经抽血酒测值达到0.54mg/l,遭警方判定酒驾,但施母坚信爱子不可能酒驾,申请抽取眼球液复验,结果无酒精反应。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法医科主任高大成指出,人体死后细菌增生产生发酵酒精反应,他已多次呼吁,别再用死后抽血酒测判酒驾了。

台中市北区3年19日发生一起严重的死亡车祸,1名年仅22岁的施姓男大生当时沿着太原路绿灯直行,不慎撞上鸣笛准备通过崇德路的救护车,造成施姓男子闪避不及撞上,头部重创送医抢救后不治,而施男抽血酒测值达0.54毫克,被判定为酒驾,因施母无法接受爱子酒驾,申请眼球液复验,结果竟未验出酒精反应,也还男大生清白。

对于为和死后抽血酒测和眼球液酒测差距为何这么大,是否是拿错检体?或检验出包?高大成表示,人死后半小时到1小时,人体细菌增生会产生酒精发酵作用,「即便生前没喝酒,也可能测出0.5~1mg/l酒测值」,过去就发生多件误判事作。

但眼球不会有细菌,不会进行无氧代谢,因此抽取眼球液的结果是最准确。对于男大生母亲申请复验抽取眼球液,高大成表示,男大生母亲非常用心、令人钦佩;借此事件高大成也呼吁相关单位,抽血验酒精浓度仅在人活着时进行才可行,死后抽血验酒精浓度不可行。

而当时撞上男大生的民间救护车,经查是送在医院完成治疗的病患返家,并没有紧急医疗需求,却一路鸣笛还闯红灯,台中市卫生局4月10日已依《紧急医疗救护法》裁罚该救护车公司6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