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看護對診斷書內容指手畫腳遭拒 竟揮手弄傷護理師

郑姓男看护去年3月陪同病患家属前往林口长庚医院复健大楼,听取护理师说明诊断过程,却在旁指手画脚要求院方更改诊断书内容,遭林姓护理师举手制止发言,引起郑男不满,趁林女伸手指向他之际,将护理师的手挥开,当场造成右前臂挫伤,桃园地检署依伤害及违反医疗法起诉郑男,桃园地院依伤害罪判处郑男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郑男平时担任看护工作,去年3月16日上午10时10分在桃园市长庚医疗财团法人林口长庚纪念医院复健大楼9楼护理站处,陪同病患家属听林姓护理师说明诊断书内容,郑对内容有意见要求更改,为林女拒绝,因而心生不满,明知林女为医事人员且正在执行医疗业务,在林女伸手指向郑男之际,徒手将林的手挥开,导致林的右前臂挫伤,也妨害她执行医疗业务。

法院审理时,郑男坦承与林姓护理师有争执,也有朝她做出挥手动作,但他矢口否认有违反医疗法及伤害犯行,并以「当时我是因为病患家属要请医院开诊断证明书此事与护理师发生争执,过程中她用手朝我的头挥过来,我要把她的手挡开,才会轻轻地挥一下,没有要伤害或是妨害医疗业务执行的意思」来辩称。

女护理师证称,当天她在护理站与病患家属解说病情及出院流程,郑姓看护一直要求要加一些保险诊断书的内容,她当时说明这部分要跟医生讨论,并非她可决定,若对内容有意见,回诊再跟医生讨论;当时郑情绪激动,讲话声音很大,于是请他先回病房照顾病患,当她的右手举起来是要制止他拿取诊断书的动作,而非要朝他的头部挥,过程中,郑的手往上打,挥到她的手臂前方跟手掌接近部分,当场造成右前臂挫伤,当下手麻,若要打针可能手会抖,没办法精准下针,从那时起,就有点害怕面对病患家属。

法官认为,根据林姓护理师历次证述大致相符,没有做伪证、故意设词诬陷等理由,再根据诊断证明书确实记载「右前臂挫伤」,观诸诊断证明书记载伤势及护理师的伤势照片,与证述情节相符,确实遭被告郑姓看护以强暴手段伤害妨害她执行医疗业务。

法官审酌,被告郑姓看护未能理性面对医事人员,因故贸然犯案,不仅妨害医疗业务执行,更损害医病关系,所为实不足取,又被告犯后否认犯行,态度非佳,复兼衡被告犯罪动机手段、素行、家庭及经济状况、所生危害,虽然有与提告的护理师和解,但护理师无调解意愿等情状,量处主文之刑,并谕知易科罚金。

郑姓男看护在林口长庚医院复健大楼9楼护理站对诊断书内容指手画脚,遭说明的林姓护理师举手制止,却遭郑男挥手打伤,桃园地院审结,依伤害罪将郑判处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