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骑车不断摇摆身体 警开3单、共罚1万3700
49岁洪姓男子于今年1月26日头戴工程帽骑乘普重机车行经仁武区凤仁路与澄观路路口时,洪男在骑车过程中不断上下摆动身躯致行驶不定,且变换车道也没有打方向灯。警方依道交条例规定开出3张罚单共1万3700元罚锾。图为仁武警分局。(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49岁洪姓男子于今年1月26日头戴工程帽骑乘普重机车行经仁武区凤仁路与澄观路路口时,洪男在骑车过程中不断上下摆动身躯致行驶不定,且变换车道也没有打方向灯。民众气不过将此影片检举,警方依道交条例规定开出3张罚单共1万3700元罚锾。
仁武警方表示,洪男犯下的违规包含未依规定配戴安全帽(违反道交条例第31条6款)及变换车道时未打方向灯(道交条例第42条),行车过程洪男严重影响后方驾驶人行车安全,属于危险驾车情形(违反道交条例第43条)。
警方经检视民众检举影像,认为洪男的3项违规事实均明确,皆已依法举发在案,合计最高可处1万3700元罚锾,并针对危险驾车吊扣车牌6个月。
仁武分局也呼吁,用路人行车时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尊重他人行车权利,避免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