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疑頂樓點燃「信號棒」冒火光 被依社維法送法辦

高雄42岁曹姓男子疑于昨天半夜8时37分许,在常顺街自家大楼15楼顶楼点燃信号棒,经民众发现以为失火,赶紧通报警消协助,经警调阅监视器,发现仅住户曹男在该时段爬上顶楼,因此锁定曹涉案嫌疑重大,全案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移送桥头地方法院裁处。

经警消清查该大楼顶楼,并未发现有烧毁杂物痕迹,由于,监视器中,仅见曹持疑似信号棒物体上楼,楠梓警分局为保护公众安全以及安宁秩序,通知曹男到案说明,将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移请桥头地方法院简易庭视情形裁拘留或处罚锾。

「已通知曹到案说明!」警指出,虽已前往曹住家按门铃通告,但曹拒不开门,目前警方仍守株待兔在曹家门外。

由于警尚未接触曹本人,暂无法得知他是否点燃信号棒,点燃动机为何,信号棒又是从何而来,诸多疑点尚须进一步调查厘清;倘若,确认为曹男所为,警方指出,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最重可处3日以下拘留或3万元罚锾。全

高雄楠梓区某大楼15楼顶楼,昨晚有民众点燃信号棒,状似失火,引发民众恐慌通报警消协助。记者古和纯/翻摄

消防员获报后,爬上该大楼顶楼清查有无物品遭燃烧损毁。记者古和纯/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