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吞異物不治 單親媽付無照保母月2.5萬比有照更貴

台中市一岁男童15日晚间疑吞异物,送医不治。王姓母亲(24岁)离婚后,住在娘家,从事24小时轮班工作,有经济压力又无时间照顾小孩,只得将孩子送到沈姓保母家收托,据了解,男童母亲每月要付2万5000元保母费,沈姓保母没有登记证,违法收托。其实保母如有证照,依准公共化在宅收托标准,中市府有补助,规定收费每月上限22500万,比无照保母便宜。

王姓母亲很年轻,但独力抚养孩子,找24小时轮班工作挺辛苦,收入会比一般服务业高,但缺点是上大夜班后白天得休息,无法照顾儿子,父母也无法照料外孙,才送到保母家24小时托育。不过,王姓母亲付出的保母费贵了,且保母照顾下孩子死亡,且身上有大面积新旧伤,令人唏嘘。

103年12月1日起政府实施居家托育服务登记制度,正式将居家托育人员纳入管理,全国有登记证的在宅保母约2.6万人,收托上限是4人,但限2名两岁以下。据查,沈姓保母无照,今年3月才托育男童,另照顾3名其他幼童,都在2岁以下,多项违法。

有照保母可加入准公共化托育,政府提供补助,以男童24小时在宅托育,在台中的家长仅负担2万2500元,比王姓母亲负担更便宜,且有证照相对较有保障。

为何不少家长仍找照保母?江姓家长表示,她也找无照保母,收费26000元,比准公共化保母贵些,但因保母就在住家附近,求方便。李小姐说,送托婴中心人数多,她选择在宅保母,时间弹性,如有加班需求也能接受,「很多有照保母也出事」

台中男童在无照保母家吞异物不治,王姓妈妈付无照保母的费用,比台中市府规定更贵。图/联合报系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