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逆向上国道三号 酿3车事故3人受伤

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队24日指出,陈姓男子于23日晚间,涉嫌酒驾、逆向行驶于国道三号174公里处沙鹿路段约4公里,至北向沙鹿路段酿成3车车祸、3人受伤。(国道警察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陈姓男子于23日晚间,涉嫌酒驾、逆向行驶于国道三号174公里处沙鹿路段约4公里,至北向沙鹿路段酿成3车车祸、3人受伤,被国道警方拦截,警方针对逆向行驶的陈姓男子进行酒测其酒测值超标,酒驾及逆向行驶国道均依公共危险罪移送侦办;车祸肇事经过及肇因研判警方将调查厘清。

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队指出,23日晚间在国道三号北向174公里沙鹿路段发生3车车祸,39岁陈男驾驶轿车,因逆向在北向路段行驶,至到174公里处,与顺向行驶中线车道的39岁田男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撞击后其车零件破碎并波及林男的轿车,造成车损。

因车祸导致3车占用内侧及外侧车道,瞬间车流回堵,警方获报后赶到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并进行事故车辆拖吊及清扫车祸后约半小时,因离峰时间未影响车流,车祸后不到40分后即排除,此车祸造成田男及其乘客2人轻伤送医后,所幸无大碍。

警方初步调查,陈男酒驾不仅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还涉嫌驾车逆向从北向南行驶在中线车道,最后与行驶于中线车道的田姓男子正面对撞,强烈的碰撞还泼及后方林姓男子的车辆,危险驾车的疯狂行径,让行经车辆民众受到惊吓,有民众批,罔顾道路安全、行为自私。

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队表示,陈男涉酒后驾车行为,依《刑法》公共危险罪嫌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逆向行驶国道部分则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可处汽车驾驶人6000元以上3万6000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