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违反家暴法处分限制住居 被害亲属抱怨检警

陈男高举双手到派出所投案。(警方提供)

新北市板桥区47岁陈姓男子日前违反保护令闯入姊姊住家,用水果刨刀刺伤外甥女,随后立即到派出所投案,警方依法将陈男移送检方侦办,复讯后裁处陈男限制住居,无保饬回。外甥女获悉后在脸书抱怨,台湾法律有用吗?警察有用吗?海山警分局说明,侦办过程一切依法办理,绝无偏袒与延误。

据了解,陈男为祖产分配问题与手足不睦,屡次暴力侵扰姊姊及其家人,年前姊姊一家已获核发保护令,本月21日上午陈男无视保护令闯入姊姊住处,大吵大闹后,持水果刨刀刺伤外甥女,所幸仅手臂皮肉轻伤。

陈男随后自行到派出所投案,并交出作案用水果刨刀,警方立即以违反家暴法及伤害、强制罪嫌侦办,侦讯后移送新北地检署,检方复讯后,裁予限制住居处分。

外甥女获悉舅舅仅被限制住居,上网抱怨台湾法律,攻击人不到24小时就放出来,并质疑警方接获报案,竟未派员到场处置。

海山分局说明,当日上午10时110接获被害人报案,10时1分分局接获勤务中心派案,立即通报派出所派员前往,10时5分员警正欲出勤,陈男已抵达派出所并自述犯案,员警初步了解后,10时7分打电话与被害人确认,过程并无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