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民力非民兵 不會參與任何軍事武裝作戰行動

内政部今天说,近期网路流传相关讯息,刻意混淆民力与民兵概念,民力训练主要着重于自救与互助,协助政府与警消进行第一线救灾及治安维护,民力与民兵完全不同,民力不会参与任何军事武装作战行动。

内政部透过新闻稿表示,总统府成立「全社会防卫韧性委员会」提出5项主轴核心任务,其中「民力训练暨运用」是透过逐步强化各类民防人力执勤量能,未来形成有一定规模具中等强度执勤量能的民力。

内政部长刘世芳指出,可恃民力来源包括义警、义交、义消、灾害防救团体与灾害防救志愿组织、特种防护团及替代役男等,是依现行灾害防救法、民防法、消防法、替代役实施条例等规定,进行编组及训练,并在天灾或紧急状况下,协助防灾救护或治安维护等。

内政部说,也有民间及宗教团体自发性推动灾害防救训练,包含慈济等NGO推动防灾士培训,内容涵盖灾害预防、应变、复原等阶段,用意在透过民众自愿参与培训,提升灾害防救知识与技能,让参与者在灾害时发挥作用,达到个人自救及社区互助目标。

内政部表示,社会民间及志工团体自主参与灾防训练,对于国家防灾体系的韧性建设至关重要,希望借由各方自发性参与,强化社会韧性与责任感提升。

另外,近期外界刻意混淆「民力」与「民兵」概念,内政部说,民力的训练主要着重于自救与互助,希望透过强化民间力量,共同协助政府部门与警消人员,进行第一线救灾及治安维护工作。民力与民兵两者完全不同,民力不会参与任何军事武装作战行动。

至于民防经费,内政部指出,依民防法规定,办理民防工作所需经费,依性质由各级政府、各机关、学校、团体、公司分别编列预算支应或负担;又依地方制度法规定,民防实施是属县市自治事项,由自治团体自行负担。因此,民防相关经费,应由地方政府或相关单位编列预算支应。

内政部表示,为精进民防工作推动,对于性质上属全国一致性者,中央都有编列预算支应,办理各县市政府民力任务队高阶干部训练,以及全国性民力人员技能竞赛;中央也按比例补助地方办理民力任务队紧急救护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