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高中生旷百堂课吃父亲拳头 他怒告害老爸要入狱了

逆子!高中生旷百堂课吃父亲拳头,他怒告害老爸要入狱了。(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16岁高中生小明(化名)因旷课100多节被父亲发现,两人在争吵中,小明把爸爸打得鼻青脸肿,气得他报案提告伤害,高雄地院审理后依伤害罪判他徒刑3月,不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明爸爸因不满小明旷课达一百多节课等问题,而与其发生争吵,小明爸在去年12月20日晚间7时许,在住处内以拳头殴打小明的头部及脸部等处,致其受有右前额、左耳后挫擦伤及左耳挫伤瘀肿等伤,小明后来向警方通报家暴,并提告伤害。

小明爸于警询及侦讯时坦承不讳,被依法起诉,法院审理认为,小明爸未能以理性方式沟通,竟以上开行为伤害小明,所为实有不该;惟念及他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复审酌小明所受伤害之程度,且迄今尚未取得儿子之谅解,犯罪所生损害未获填补,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伤害罪判处3月徒刑。

又因小明未成年,故意对少年犯伤害罪,应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第1项前段规定,加重其刑。此案加重后之法定最重本刑已超过有期徒刑5年,不得易科罚金,因此小明爸被判处有期徒刑3月,不能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