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自结公布大提前 119家公司明年先行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郭佳君。图/视讯截图

金管会力拚公司治理3.0,要求上市柜公司年报公告时点大提前。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郭佳君12日指出,为提升上市(柜)公司财务资讯揭露的及时性,将分阶段推动公司年报公告时点提前,2022年起,公司的「自结」年报要在年度终了后75日内公告前一年度财务资讯,首波施行的为119家实收资本额达100亿元的公司,且资本额百亿元以上的公司从2023年起,75日内要公告申报「经会计师查核签证」的2022年财报。

郭佳君指出,过去上市公司公告「经会计师查核」的年报时间为隔年3月底,等于是年度结束后时间长达90天才需要公告,但其实国际间经会计师查核的年报通常隔年的60天内就已公告,台湾90天内才公告相对较长。

不过,郭佳君表示,考量公司年报要提早公告,首先自编财报能力要提升,所以先从「自结」财报推动,尽早让公司把自结财报先编制出来,再推动到经会计师查核的部份。

郭佳君表示,上市(柜)公司于年度终了后75日内公告前一年度自结财务资讯将依资本额多寡分三阶段实施,其中,实收资本额达100亿元之公司自2022年起公告、实收资本额达20亿元之公司自2023年起公告,并自2024年起全体上市柜公司均应公告。据证期局统计,资本额达百亿元的上市柜公司有119家、资本额20亿元至100亿元的有379家、20亿元以下的有1258家.

郭佳君表示,金管会已在2020年8月发布「公司治理3.0-永续发展蓝图」,证交所及柜买中心配合政策之实施,已完成修正资讯申报作业办法,明定上市(柜)公司公告年度自结财务资讯之范畴,应至少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综合损益表、权益变动表及现金流量表」,又为避免投资人对上市(柜)公司公告之年度自结财务资讯与依证券交易法第36条公告申报之财务报告产生混淆,将于公开资讯观测站另建置年度自结财务资讯专区,以利投资人阅览。

另为顺利推动此项政策,金管会已采行强化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能力相关措施,包括自2019年度财务报告起办理上市(柜)公司财务报告编制情形之审查,以辅导公司逐步完善财务报表编制流程之管理等。台湾证券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及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并将持续举办宣导会、刊出专题报导或相关课程,分享财务报告编制相关实务及常见缺失,以利公司遵循,相关宣导会资料及影音档均置于「国际财务报导准则(IFRSs)专区」,金管会鼓励上市(柜)公司善用相关资源,提升自编财务报告之能力及品质。

金管会提醒上市柜公司,应考量年度自结财务资讯公告时程,就提升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能力及品质妥为规画,以确保公司达成财务资讯揭露及时性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