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幼童大腿!幼儿园遭废止设立许可 提告申请变更名称结果出炉

园长捏幼童,幼儿园遭废止设立许可,提告申请变更名称,法官判决驳回(示意图,达志影像)

郑姓幼儿园长3年前清理学生的呕吐物时,因认为2岁的周姓幼童多次丢卫生纸、湿纸巾「不听话」未果,捏幼童大腿致受伤,郑遭判刑6月定谳,新竹市政付废止其幼儿园设立许可,郑申请变更名称和负责人被拒,提告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市府处分没有违误,判决驳回郑的诉讼。可上诉。

郑姓幼儿园负责人2020年11月24日中午12时许,在幼儿园教室内,因认2岁的周童妨碍清理其他园生呕吐物,竟基于故意对儿童伤害之犯意,徒手扭捏周童左右大腿,致周童受有两侧性大腿挫伤之伤害,郑遭判刑6月确定,郑已执行完毕。

郑因不当对待幼儿事件,经新竹市政府处分废止许可,自同年月8日起废止幼儿园设立许可,期间郑检具申请书、负责人身分证明文件及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权利证明文件等,向市府申请变更幼儿园名称及负责人遭否准,他不服是政诉。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诉讼庭认为,市府的废止许可处分既未经撤销或废止,其效力尚在存续中,郑请求幼儿园名称及负责人变更之申请,既无有效存在之许可处分可供依凭,新竹市政府处分否准其申请,亦难认有何违误,判决驳回郑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