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搭手扶梯2个月遭「同一人」袭臀3次 色狼下场曝光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女子A今年5月至7月间搭乘捷运站的手扶梯时,遭男子阿强(化名)袭臀性骚扰3次,一气之下直接将人逮住并通知站务人员。台北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考量到阿强有性骚扰前科,最终依性骚扰罪,共3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得易科罚金21万元。
▲A女在2个月内遭阿强性骚扰3次。(示意图/记者曾筠淇摄,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强与A女互不相识,今年5月间他在捷运站的手扶梯上,趁A女不注意时,伸手袭臀1次;3天之后,他再次对A女伸出咸猪手。
同年7月间A女又在手扶梯上遇到阿强,对方假装要从后方经过,却趁机用手背碰触她的臀部,她一气之下直接叫住阿强,并通知站务人员处理,经站务人员协助调阅监视器录影画面查证属实之后,决定报警并提告。
阿强到案之后对于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讳。而在监视器录影画面中,阿强的手法都是假装在手扶梯上走动时,刻意伸手碰触被害人的身体,得手之后便立即离去。
台北地院法官表示,阿强过去有性骚扰前科,如今再犯,显然缺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的观念,他虽然有意愿和解,但A女不同意,最终依性骚扰罪,共3罪,各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合并应执行刑期为7个月,得易科罚金21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 《东森新媒体ETtoday》提醒您:(一) 保护被害人隐私,避免二度伤害。(二) 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0、113。(三) 拒绝性骚扰,请拨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