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赴KTV狂欢喝断片!3男竟带到饭店轮流捡尸 下场惨了

苗栗一名女子前年与多名友人一同到KTV唱歌,却因喝断片遭3男轮流捡尸。(示意图/Shutterstock)

苗栗一名女子A前年受友人邀约一同去KTV唱歌,席间A女喝醉疯狂呕吐,清醒的甲男、乙男、丙男等6人见状便提议带A女到附近的饭店休息,未料甲乙丙3男竟趁机先后捡尸A女。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撤销原判决,依犯乘机性交罪,各处乙丙等2男各1年8月徒刑,均缓刑3年。另判甲男3年10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甲、乙、丙等3男2020年间受友人邀约与A女等人一同前往KTV唱歌,A女因饮酒过量而持续呕吐,当时仍在场的包括甲乙丙在内等6人商议之下,便将A女带到附近的饭店安置。

未料,甲乙丙等3男见A女意识不清,竟轮流捡尸A女,乙男趁机性交1次,之后丙男以指侵、逼迫口交等方式性交得逞1次,后来甲男再进入房内,与A女性交1次得逞。同日晚间A女把遭性侵的事情告诉老师,由老师转知学校报警处理,全案才曝光。

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法官认定,A女与甲乙丙等3男在案发前均不认识,3男只为了满足个人欲望,利用A女泥醉而不能抗拒之际,对A女性交得逞,戕害A女身心发展甚钜。

法官考量乙、丙已经与A女达成和解,甲至今仍否认犯行,也未取得A女及其家属的谅解等情状,撤销原判;乙、丙依犯乘机性交罪,各处1年8月徒刑,缓刑3年,须接受3场法治教育,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另,甲依犯乘机性交罪,处3年10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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