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逛社群网站惊见3年前吞吐照 崩溃报警逮前男友

一名女子去年意外在网路上发现自己的性爱照片遭外流,愤而报警抓前男友。(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南一名25岁男子阿祥(化名)与前女友分手后,竟擅自将先前交往时偷拍下的性爱照片外流,惨被前女友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审结,依散布窃录非公开活动内容罪,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缓刑2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5岁男子阿祥与前女友分手后,于2018年1月间将先前交往偷拍的口交照片及前女友裸露胸部的照片上传到社群平台,直到2021年间,前女友意外在网路上发现自己遭偷拍的照片,愤而报警究办。

台南地院审理时,阿祥辩称,前女友有看镜头,否认照片为偷拍,且部分照片的女主角并非前女友等语,但法官勘验证据后不采信说法,认为阿祥与前女友分手后,竟于社群软体上以散布不雅照片的方式,侵害前女友的隐私权,导致其身心、名誉受损,实在不该。

法官考量阿祥于法院准备程序时坦承犯行,也与前女友达成调解并履行赔偿义务完毕等一切情状,依犯散布窃录非公开活动内容罪,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缓刑2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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