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喝挂瘫坐马路 遭陌生男抱上计程车捡尸 钱包还被洗劫

一名女子喝醉被陌生男子带到汽车旅馆性侵,清醒后崩溃报警处理。(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陈姓男子去年在酒吧认识女子A,同日凌晨间A女喝挂瘫坐在地板上,陈男见状便把A女抱上计程车带到汽车旅馆捡尸得逞,还拿走A女钱包里的700元,隔日A女清醒发现自己全身赤裸,才紧急报警处置。台中地院审结,依犯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8月;又犯窃盗罪,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与A女去年间在酒吧饮酒认识,同日凌晨A女喝完酒打算坐计程车回家,但因严重酒醉而瘫坐在地上,陈男见状竟把A女抱上计程车,将其带到汽车旅馆趁机与A女发生性行为1次。

陈男见A女毫无意识,偷走A女皮包里的700元,直到A女早上酒醒,发现自己全身赤裸,而陈男躺在隔壁,A女便立刻报警处理,警方抵达旅馆后当场逮获陈男,全案经由台中地检署侦结起诉。

台中地院审理时,陈男坦承与A女性交,但称A女自愿与他去汽车旅馆,还坐在他的腿上吻他,认为A女意识清醒;至于700元的部分,当时A女询问酒吧和汽车旅馆的费用由谁支付,才拿出700元放在桌上想分摊支出,他隔天顺手收进自己的钱包。

但法官勘验A女证词,发现A女证称与陈男性交当下有哭泣,她完全无力推开对方,还请对方戴保险套,也不知道性行为是如何结束的等语,均显见A女在事发当下已醉到无力反抗,陈男的说法为狡辩之词,审酌后依犯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8月,又犯窃盗罪,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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