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监也传性侵 女犯使出「加藤脚趾」磨蹭狱友私处

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高雄女子监狱传出性侵丑闻,何姓女受刑人去年在「违规房」内强行掰开狱友双脚,以脚趾摩擦对方下体,全程都被监视器录下。高雄地院一审依强制猥亵罪,判何女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何女因案在高雄大寮区的高雄女子监狱服刑,去年由于违反监狱的规定,与另名35岁女子移至监狱的「违规房」真1舍14房服刑。年6月8日下午近6点时,何女疑似性欲高涨,不顾女舍友反对,用手脚强行将对方双脚扳开,再伸脚趾头隔着裤子戳碰对方下体数分钟,女狱友事后气得告知狱方并提告。

高雄女子监狱去年传出受刑人以脚趾性侵狱友一案,经高雄地院判决何姓女受刑人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袁庭尧摄)。

法官检视监视器录影翻拍照片,认定何女以猥亵行为满足个人的色欲,何女虽当庭认罪,但始终没获得女舍友谅解,为弥补伤害,法官最后依犯强制猥亵罪,判其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

被害女狱友另提附带民事求偿,认为此事遭受精神上痛苦不堪,向何女求偿60万元,法官则判准何女须赔5万元,同样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