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狼師性侵男童生子 若生母向生父請求扶養費律師這樣說

桃园某国小任教的40余岁徐姓女教师,2020年担任班导师期间强上班上男童发生性行为至少9次,更因此怀孕产下小孩,遭重判17年6月。律师吕俊杰指出,依据民法规定,若女老师提出请求认领之诉,经DNA确认后,法院将会判决生父应认领,经认领后,就变成法律上父子关系;若女老师再提出给付扶养费诉讼,法院也会判决胜诉。

当时的男童目前已经是高中学生,吕俊杰说,即使高中生不想要认领这个小孩,依民法第 1067 条(认领之请求) ,有事实足认高中生就是非婚生子女生父,生母即得向生父提起认领之诉,前项认领之诉,于生父死亡后,得向生父之继承人为之,生父无继承人者,得向社会福利主管机关为之。

吕俊杰表示,因此若女老师及小孩向法院提请求认领之诉,透过诉讼程序要求高中生认领,法律通常会以小孩的权益为出发点审酌,主要是双方有无血缘关系为依据,只要DNA确认,被判认领的机率相对高。

吕俊杰说明,只要生母提起认领之诉,生父被判决应认领后,即负有扶养义务,若生母经济拮据,可再提出给付扶养费诉讼,生父必须负担;由于孩子是直系血亲,即使不能维持自己生活,最多只能减轻扶养义务,而无法免除。

吕俊杰指出,高中生若确实是小孩的事实上父亲,但要成为法律上父亲,仍要经过认领程序, 认领乃生父承认非婚生子女为自己亲生子女,只须认领人确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即可;认领人以事实上有意思能力为已足,不以具有行为能力为必要,因此高中生即使目前尚未成年,仍可依法认领。

吕俊杰表示,若高中生满18岁成年并取得结婚能力,与女老师结婚,依民法第1064条规定非婚生子女,其生父与生母结婚者,视为婚生子女,小孩将透过准正方式成为高中生小孩。若现在高中生采用认领程序,日后行使监护权时,因高中生未成年为限制行为能力者,要替小孩行使法律行为时,恐仍须由高中生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小孩目前由女师及家人共同照顾,但若女师入狱,小孩将由谁来扶养?吕俊杰说,因高中生未认领不是法律上父亲,不须负担扶养责任,小孩请求扶养则依民法扶养义务顺位来请求;但若高中生认领扶养小孩,高中生依法须负担扶养义务,且在行使监护权时,若从事法律行为,则要经过高中生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律师吕俊杰指出,依据民法规定,若女老师提出请求认领之诉,经DNA确认后,法院将会判决生父应认领,经认领后,就变成法律上父子关系;若女老师再提出给付扶养费诉讼,法院也会判决胜诉。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