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艺人被起诉!讨债放话「我是黑道的女人」 导演姊吓到不敢回家

▲女演员洪晓玲为了追讨电影投资款,涉嫌恐吓导演姐姐,被台北地检署提起公诉。(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本土剧女演员洪晓玲3年前投资导演刘莲笙筹拍纪录片《爱.遗忘》,但因遇到新冠疫情,无法顺利完成拍摄,刘莲笙也人间蒸发,洪晓铃不甘损失200多万元,涉嫌找黑衣人南下高雄讨债,逼刘莲笙的姊姊签本票,并传LINE自称「我是黑道的女人」、「断你手脚」,台北地检署7日依恐吓取财得利等罪起诉洪晓玲。

洪晓玲曾在1999年间因诈欺案遭判刑确定,2013年又因贩毒等案件遭重判11年入狱,2020年获准假释。2021年间,洪晓玲与纪录片导演刘莲笙签约,投资拍摄有关台湾乡土新片《爱.遗忘》,说好同年3月开拍,结果迟未有下文,到桥头地检署控告刘莲笙涉嫌诈欺。

刘莲笙喊冤称因为遇到疫情,导致拍摄过程不顺利,桥检调查认为,双方先前就合作经验,刘莲笙为了《爱.遗忘》的确有支付拍片场地租金、人员费用,无证据显示刘莲笙有诈欺犯意,因此处分不起诉。

期间,洪晓玲因为找不到刘莲笙,竟带着一群黑衣人到刘莲笙的姊姊住处追债,并且传LINE扬言要让刘姊「升天」、「竹联四海天道海线都在等我消息」、「断你手脚」,身无分文的刘姊不敢回家,又担心洪晓铃另外去找自己的孩子麻烦,因此决定北上报警。

洪晓玲因屡传不到被检察官发布通缉,到案后坦承的确有带人南下高雄冈山找刘姊,但是因为被骗钱,所以情绪上有点口气不好,目的只是希望能把投资款拿回来,检察官根据洪晓玲与刘姊的LINE对话纪录,认定洪晓玲发文足以让人心生畏惧,依恐吓取财等罪起诉洪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