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用他人身份领取养老保险金被警方抓获

本报讯(记者 李勇)在咸阳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对公侵财犯罪专项行动期间,咸阳乾县公安局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对公侵财犯罪,切实保障党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与王村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乾县王村镇大王村李某某(女,51岁)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养老保险金。经查,李某某使用其姐姐李某霞(已故)的身份信息办理了第二代身份证,并从2011年至2016年用该身份证办理了社保卡缴纳养老保险金,从2016年1月开始从该社保卡中领取养老保险金共计17000元,其中14620元系国家配套资金,李某某冒用他人身份领取国家养老金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李某某到案后,对其使用李某霞身份领取国家养老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某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刘旸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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