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嬰致四肢骨折 單親媽男友重判4年

张男对女友的6月大儿子扭转、弯折手脚,造成男婴四肢全部骨折。示意图/ingimage

检警调查,张男二○二一年起不定时会去找张女,偶而会帮忙照顾她一对儿女,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曾将刚满六个月大儿子托付他各一小时,张男却朝男婴殴打、扭转及弯折四肢,还以手指弹婴儿舌头。

张女二十五日晚上替小孩洗澡时,惊见儿子手竟然擡不起来,深夜紧急送医才发现男婴双手、双脚多处骨折,舌系带也有撕裂伤,经医院通报台中社会局后曝光。

检警也查出,张男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又拿俗称「不求人」的抓痒工具,朝张女的女儿痛殴一顿,造成女童背部、右腿及臀部都受伤,时隔四天后张女将女儿托付前夫照顾,洗澡时发现她伤痕累累就报案。

台中地院审理时,张男矢口否认,辩称照顾男婴时没有碰到他,还说六个月大小孩骨头比较脆弱,不应该都是他造成的,也不清楚为何四肢骨折、错位,另外女童受伤部分他同样否认,自称「对于小孩照顾和教育很看重」,因女童不乖才处罚打她。

张女证称,儿子交给张男照顾回来后去动他就会哭,一开始不知怎么了还带去收惊二次,后来送医才发现骨折;张的女儿也说,张男会刻意关掉家中监视器、会对弟弟施暴。

法院经比对多人证词,认为张犯行明确,审酌他朝女友的小孩施暴,造成男婴四肢骨折重伤害,虽经治疗肢体动作已大致正常,但朝六月大男婴殴打、扭转四肢致骨折的残忍行为,又持不求人打到女童受伤,都是成年人故意虐童的严重犯罪,恶性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