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黑条款为贯彻赖意志? 陈建仁:民选公职人员需要尊严、名誉及信赖

行政院长陈建仁。(资料照,姚志平摄)

行政院院长陈建仁今天参加「绿色化学 共创永续」成果发表会。(林良齐摄)

立法院昨天举行选罢法朝野协商,不只朝野没共识、连执政党内立委也传出有异音,也有立委质疑是为贯彻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赖清德意志,罔顾比例原则,行政院院长陈建仁表示,民选公职人员都必须要监督制衡行政部门的运作,因此他们需要具有更好的尊严、名誉及信赖的资格与条件,看到这样的需要因此提出相关的修法,盼朝野各党支持,让台湾的民主更上层楼。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日前协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等案,拟增订曾犯国安三法、内乱外患等罪,经有罪判决确定者,终身不得参选,但对于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洗钱防制法等罪,经有罪判决确定者,终身不得参选,无法达成共识,后来在委员会协商时,该条文也遭保留,昨天在朝野党团协商讨论未果,可能会在今天的院会中面临表决大战。

陈建仁说,台湾一次次经过民主选举的洗练,台湾的民主制度运作越趋成熟,候选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民选公职人员都必需要监督、制衡行政部门的运作,因此需要具有更好的尊严、名誉及信赖的资格与条件,看到这样的需要因此提出相关的修法,人民也不容许黑金枪毒背景候选人,盼朝野各党支持,让台湾的民主更上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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