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黑条款受冲击! 苏震清:赖清德一人意志推翻立院

立委苏震清。(本报资料照片)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法新增「排黑条款」今天三读通过,判10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谳者不得参选,形同「苏震清条款」。因收贿一审遭重判10年的立委苏震清今天指出,当初在立法院委员会时,各党都反对,为何政党协商时又拿出来翻案,纵然是民进党主席赖清德的意志,还是那句话,立法院是独立的,并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意志推翻委员会的中心主义。

苏震清表示,选罢法第26条增修条文,确实有很多条文违反无罪推定,且违反比例原则,无罪推定是法律的最基本原则,当在讨论死刑、无期徒刑、判决10年未确定不得参选的条文,各党委员在内政委员都全部全部反对,决议不宜增列条文,当初各党都反对,确实有争议且有违宪之虞,最起码违反无罪推定。

苏接着说,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在政党协商的时候,又拿出来翻案,很多时候被外界诟病的是,委员会有中心主义,委员专心修法,大家有决议的共识,竟然在政党协商竟然能被推翻掉,如果用这个方式,委员在委员会修法都假的,都可以透过政党协商翻案,这是不对,必须要尊重委员会专业决议内容。

对于党内是否要贯彻赖清德意志?苏震清提及,纵然是赖清德的意志,还是那句话,立法院是独立的,并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意志推翻委员会的中心主义,这个是不对的,他也赞成排黑,但不能矫枉过正,违反人民参政权,宪法有规定,要剥夺人民的参政权,是何等严重的事情,必须很明确的规范。

苏震清认为,台湾是无罪规定,所有条文都是要确定判刑,但是只有这一条10年以上判决没有确定,很奇怪,许多法律条文有扞格之处,总统、副总统有刑事豁免权,要求才更严格,但是公职人员选罢法是一体适用,但是现在订下去,就很明显违法比例原则,要考虑到有无违反到人民的参政权,认为此次没有真正达到修法目的,而是为了政治,有点遗憾。

他强调,未来他虽然不能参选,但他现在还是立委,有责任对乡亲的继续做好立委本分,对屏东乡亲的服务不会间断,会更加认真去做,这一点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