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震清也赞成「排黑条款」 但认这一点:修太过
屏东立委苏震清表示,他也赞成排黑条款,但第26条「黑金枪毒」终身不得参选部分,他认为修得太过,有违反无罪推定、甚至有违宪之虞。(资料照/谢佳潾摄)
针对立院三读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屏东立委苏震清稍早受访表示,他也赞成排黑条款,但第26条「黑金枪毒」终身不得参选部分,他认为修得太过,有违反无罪推定、甚至有违宪之虞,令人遗憾。
据了解,今天通过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就是确定第26条增列曾犯「黑、金、枪、毒」,以及国安三法、反渗透法、洗钱防制法等,经有罪判决确定,或受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决尚未确定者,都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对此,苏震清说,他也赞成排黑条款,但第26条「黑金枪毒」终身不得参选部分,他认为修得太过,有违反无罪推定、甚至有违宪之虞,且上月开会时各党委员一致认为违宪、决定不予增列,没想到短短1个月内就因政党协商又搬回来,实在令人遗憾。
他说,「受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决尚未确定」一项,是从《总统副总选统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中扩大加入,但选罢法是适用所有公职人选举、一体适用,而总统有豁免权,所以这也有违反比例原则的问题。
他强调,修法是要把法条修成大家适用的,而不是以政治为考量在修法,这会令人诟病,他相信会有人提出释宪。
至于自己会不会提释宪?他说,他不会,也不会有什么进一步的动作,他目前虽然不能参选,但他还是会持续服务屏东乡亲,不会忘记向乡亲许下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