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酒醉學妹裸照在旁自慰 台中男大生找人假扮爸媽幫道歉

台中廖姓男大生和高中学妹去夜店参加庆生趴,竟趁对方酒醉带回宿舍脱衣裤拍裸照,自己还在一旁欣赏自慰,事后异想天开找朋友、姊姊冒充他爸妈代为向学妹致歉赔偿;法院考量,廖侵害学妹身心,但已赔偿30万元和解,且廖仍在学等情状,依乘机猥亵罪判他6月,缓刑2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廖男2020年12月25日和学妹到夜店参加庆生趴,隔天凌晨学妹因喝到酒醉不醒由廖带她回男宿舍,廖见对方失去意识竟起色心她脱裤还拍裸照,自己并在一旁观看打手枪自慰,一早学妹醒来见衣衫不整才惊觉遇害。

但廖男苦苦哀求,还声称自己会负起责任学妹当下才没报警,但廖却找来李姓友人、他姊姊等假扮父母,并由李男每月6万元给对方赔偿,后来李发现事态严重才停止假扮廖的爸爸并报警才曝光。

廖男在警询、侦查及审理时均坦承不讳,并和学妹及假扮他爸妈的李男、姊姊证词大致相符,检警也在廖查扣的手机中发现学妹裸照,也有相关对话截图佐证。

法院认为,廖男将学妹衣裤拉起,拿手机拍照后在旁观看并脱下自己内裤自慰,在客观上足以引起或满足一般人性欲,主观也可满足廖自身性欲,确属猥亵行为。

法院指出,廖趁学妹酒醉猥亵侵害她身体造成身心阴影,案发后又怕被父母知道,竟异想天开商请朋友、姊姊谎称为爸妈,代他向学妹表达道歉赔偿之意,考量廖已经赔偿对方30万元和解,其中10万元自己支付,另20万元由父母协助等。

法院审理后,依乘机猥亵罪判廖男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并宣告缓刑2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命他向公益团体提供40小时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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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男趁学妹酒醉偷脱衣裤拍裸照在旁自慰,法院依乘机猥亵罪判他6月。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