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扮姐姐诱少女自拍内衣照赚外快 得手竟恐吓拍自慰片
恶男扮姐姐诱少女自拍内衣照赚外快,得手竟恐吓她拍自慰片。(中时资料库)
一名董姓男子,在社群软体IG上,以女性大头贴与化名「古妮雅」,佯装是女性内衣业者,佯称要以1万元为代价,征求内衣模特儿,诱骗17岁少女网友自拍内衣照与影片,事后竟以内衣照掌握在手上为由,逼迫少女拍摄猥亵影片给他观赏遭拒,经少女报警后,新竹地院依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判刑5年。
根据判决书记载,董姓男子在社群应用软体Instagram,认识一名17岁少女,董男利用网路化名,假装自己是女性,还取名「古妮雅」让对方误信,表示自己要以新台币3,000元至10,000元之代价,征求内衣模特儿,希望少女拍摄仅穿着内衣裤之照片,果然这个陷阱让少女信以为真,就依其指示,以手机自拍方式,拍下自己穿着内衣裤之照片档8张及影片档2段之电子讯号,并以Instagram将上开电子讯号传送给董男。
董男取得裸照与影片后,于106年7月,以微信要求少女再自拍1分钟自慰影片供其观赏,但少女不从,引起董男大怒,竟以胁迫方式恐吓少女,传送「不要不理我,你男朋友知道就不好了」的简讯给少女,胁迫少女配合其以自拍自慰影片供其观览,但少女坚持不拍,事后并报警处理。
法官审酌董男张贴在社群上和少女的对话内容显示,董男以「我想征简单赚的女孩」、「简单试拍照」、「让自己多赚点快活唷3000-10000」、「妳拍的照也只会是姐姐手边的资料」、「就帮帮姐姐嘛,也为自己赚点零用钱」、「因为姊姊是做这网拍呀」、「拍完2-3天领奖金」、「一般模特会拍的呀」等。
此举让少女误以为他真的是女性,为了顺利使得少女拍摄穿着内衣裤之照片及影片,少女还天真的叫他「姐姐」,同时也询问「姊姊妳叫什么名字啊?」、「几岁?」等,董男便诓称自己叫「古妮雅」、「23岁」等语,使少女误信董男为年纪较长之女性,愿意提供赚取外快机会,所以就依其指示拍摄穿着内衣裤之照片及影片
且董男审理时也自承,自己确实不是内衣业者,只是为了谋取少女的信任,请她拍内衣裤的照片,而且想说以女性内衣业者的角色,会让少女比较愿意拍穿着内衣裤的照片。法官依此认定,董男以诈术使告诉人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而非单纯之引诱。
法官审酌,董男为满足个人私欲,影响未满18岁之少女身心健全发展,显见其法治及尊重他人之观念极为薄弱,但惟念审理时均坦承犯行,犯后态度尚可,依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判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