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下员女性逾3成 苗县择优奖励
「苗栗县政府鼓励祭祀公业法人推动性别平等奖励要点草案」1日在县府会议获县长钟东锦(中)全力支持通过。(谢明俊摄)
苗栗县许多祭祀公业在过去传统男尊女卑观念中,派下员几乎清一色是男性,苗栗县政府民政处为了打破这种传统性别刻板,订定「苗栗县政府鼓励祭祀公业法人推动性别平等奖励要点草案」,鼓励祭祀公业以女性为管理人,如果有祭祀公业派下员超过3成以上是女性,或者是由女性担任管理人,择优奖励,这项草案已在1日县府会议中无异议通过。
县府民政处长巫恒昭表示,民政处是遵照中央性平法规要求,特别订定「苗栗县政府鼓励祭祀公业法人推动性别平等奖励要点草案」,主要就是鼓励苗栗县内立案祭祀公业法人,融入性平意识,破除性别刻板印象消除歧视,以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巫恒昭解释,这项要点适用对象为苗栗县内立案的祭祀公业法人,依《祭祀公业条例》第30条第1项规定,每年至少定期召开1次派下员大会的祭祀公业法人,奖励内容包括若管理人为女性者,颁发推动性别平等绩优奖奖座。其次派下员女性比例达30%以上者,颁发推动性别平等绩优奖奖牌。这些推动性别平等绩优的祭祀公业法人由县府择期公开表扬,并将年度得奖名单公布于县府网站周知。
同一奖励同一祭祀公业法人于4年内以奖励1次为限,奖励每年办理1次。民政处在县务会议中提出这项草案,县长钟东锦特别询问订立草案由来,并赞许这项草案立案基础是基于男女平等的立场,钟东锦指出,现在许多家庭下一代只有女性时,派下员由女性担任是很合情合理的事情,希望借以打破传统观念,达到男女性别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