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印度移工 台印MOU送立院

台印度劳工合作备忘录前天经行政院同意备查,劳动部昨表示,依条约缔结法规定,MOU送请立法院查照,并同步于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网站公告MOU文本内容,供社会各界查阅周知。记者叶冠妤/翻摄

为解决台湾缺工问题,台湾日前和印度签署台印度劳工合作备忘录(MOU)。劳动部表示,MOU昨已送请立法院查照,并同步于发展署网站公告MOU文本内容,后续也将召开咨询会议,邀请学者专家及相关团体,讨论引进印度移工应有的认识、准备及配套措施等,待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才会依法公告印度为新增移工来源国。

劳动部表示,备忘录内容共有十三条,包括开放行业及人数由台方决定,印度方应保证印度移工遵守台方法规,雇主及劳工应履行劳动契约义务,印度劳工健康检查,劳资争议依我国法律解决,保障印度劳工在台权益,共同防制人口贩运,双方领域法规许可下扩大直聘计划,共组联合工作小组等。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管理组组长苏裕国说,后续将召开台湾、印度双边工作层级会议,先就较无争议的议题,如双边社会文化适应议题、语言通译安排、防疫及社会安全等进行讨论。另也将邀台印专家学者、投资印度台商代表、雇主团体、移工团体、人力仲介团体、公民社会团体等与会,收集各界意见。

劳动部强调,增加印度移工为新来源国,只是增加雇主选项,不会因此扩大移工开放的行业及工作,且雇主必须先在国内招募本国劳工有不足时,才能申请引进移工,不会影响国人就业、薪资及劳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