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移工MOU送立院 职种名额台湾决定

印度移工MOU于今年2月签署,并在3日送立法院查照公告。图为印度台北协会举办「侯丽节(HOLI)」庆祝活动。(本报资料照片)

印度移工MOU于今年2月签署,劳动部3月送行政院备查,行政院4月2日同意备查,依条约缔结法规定,并在3日送立法院查照并公告周知,劳动部官员说,虽然MOU生效,但距离公告为正式的新移工来源国仍有许多准备程序要走。

劳动部说,MOU是双方合作协议架构,内容包括开放行业及人数由台方决定、印度方应保证印度移工遵守台方法规、雇主及劳工应履行劳动契约义务、印度劳工健康检查、劳资争议依我国法律解决、保障印度劳工在台权益、共同防制人口贩运、共组联合工作小组等。

劳动部强调将与相关部会共同审慎研议,在维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国人就业的前提下,视我国雇主需求与印度磋商。

MOU中指出,「双方同意促进招募印度劳工,但职业种类及名额由我方决定」、「除现有招募制度外,双方同意推动直接聘雇计划,并设立单一窗口及选工机制,以协助雇主及劳工完成招募手续」。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跨国劳动力管理组长苏裕国表示,2日收到行政院的同意备查函,3日已送往立法院查照,未来将邀请雇主团体、人力仲介、移工团体、印度研究学者、公共政策平台提案者等利害关系人,于2个月内召开咨询会议,并就文化适应、语言通译、防疫安全及社会治安层面搜集意见评估,做为印度移工引进的规画。

苏裕国说,印度移工开放及引进仍要决定如包括引进规模、行业别、引进方式、行政法规建立,还有通译等准备后,才能依法公告印度为来源国家。

劳动部指出,将参考其他国家引进印度移工模式,优先以具备一定学经历、英文能力佳的劳工为对象,初期采小规模试办方式引进,定期检视开放成效,再滚动检讨渐进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