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检出手团灭 七美查获集团性买票
澎湖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苏恒毅表示,专案小组成员搭乘海巡警艇前往七美布署,一举传唤嫌疑人22人到案,张姓、叶姓、夏姓被告因行贿罪犯嫌重大,故谕知各以10万元交保候传,其余选民均请回。(张茂雄摄)
澎湖地检署日前接获情资指出,七美乡某乡民代表候选人桩脚疑有集团性贿选情事,遂指派检察官林季莹指挥望安分局、刑警大队与澎湖县调查站调查,并由支援查贿业务检察官黄淑媛、林濬程、黄昭翰协同侦办,另商请海巡署舰队分署第八海巡队、澎湖县政府农渔局协助派遣船舰,搭载专案小组成员前往七美乡布署,一举传唤22名嫌疑人到案,张姓、叶姓、夏姓被告因行贿罪犯嫌重大,故谕知各以10万元交保候传,其余选民均请回。
专案小组调查发现,张姓乡代候选人女儿、叶姓女婿与夏姓桩脚共同谋议,以省亲旅游团名义为幌子,实际上则以代付机票、包船等方式,要求亲友团从台湾返回七美投票,并支持特定乡民代表候选人,完成投票则支付每人8000至1万元作为报酬,为候选人买票。
经澎检查贿团队布署,于投票结束后旋即在七美乡,传唤涉案嫌疑人共22人到案,检察官林季莹、黄淑媛、林濬程、黄昭翰联手漏夜讯问,认为张姓、叶姓、夏姓被告均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投票行贿罪,然考量被告对案情已有所交代,认无羁押必要,故谕知各以10万元交保候传,其余选民均请回。
该案为澎湖县外、离岛地区首宗大规模集团性买票案件,且因交通接驳多所不便、硬体设施较为不足,侦办难度甚高。
澎检另感谢彰化、桥头及高雄地检署派驻支援的3名检察官,在支援期间完美展现检察一体办案精神,让本案能够在短时间内顺利将22名涉案人员讯问完毕,查明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