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台中警领枪恍神「误射1发」 遭记过处分

中市第三警分局日前一早传出惊人枪响,竟是员警清枪不慎误击1发。(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正义派出所黄姓员警,14日上班领取手枪清枪时,因操作未依SOP扣下板机射击1发子弹,枪击声震惊整个派出所,让正义派出所员警一度误以为发生大事?警方指出,经内部调查是黄姓警员清枪程序操作错误,所幸未酿成人员受伤;黄姓警员疑因未遵照清枪的SOP才会误击子弹,市警局将依规定予以行政记过处分。

警方调查,40多岁的黄姓员警,14日上午8时于正义派出所领取枪枝准备值勤巡逻,将弹匣装入手枪后,竟一时恍神发现尚未清枪,卸下弹匣时未察1颗子弹已上膛,扣下板机清枪时子弹击发,突如其来的枪声,吓坏整个派出所,黄姓员警也当场愣住,还好并未伤及其他同事。

据了解,黄姓员警是警专12期毕业,从警资历超过25年,因一时恍神闯下大祸。警方指出,依《警察机关武器弹药管理要点》,枪枝走火者予以记过处分,因而致人(含本人)伤亡者,除依法处理外加重议处,并责由服务单位加强管教,各级主官(管)及有关监督不周人员负连带责任,依其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警方强调,一般值勤员警领取配枪标准SOP程序,即领枪后先进行清枪,再装上弹匣后才放入枪袋,黄员将弹匣装入手枪后,才发现尚未清枪,立即卸下弹匣,却有1颗子弹已上膛,黄扣板机清枪导致子弹击发。

警方在案发后已进行内部调查,全案厘清枪枝走火确切原因后,警方将依规定予以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