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扁少年」黄琪盗刷多名男友信用卡 遭判1年4月

「骗扁少年」黄琪2016、2017年间曾与3名男性交往,但却多次盗刷对方的信用卡,总计盗刷约7万多元。。新北地院近期依诈欺罪判处1年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48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骗扁少年」黄琪(本名:黄照冈)近年因诈欺官司不断,检警查出,他2016、2017年间曾与3名男性交往,但却多次盗刷对方的信用卡,总计盗刷约7万多元,除了偷取对方身分证、驾照,偷办门号外,黄琪还盗刷其中一名周姓男友的美国通运信用卡,与另名友人同住澎湖福朋喜来登饭店。新北地院近期依诈欺罪判处1年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48万元。

检警调查,黄琪2017年3月间在任姓男友住家,窃取对方政见,前往申办门号,并盗刷信用卡2.8万元, 未料他又以同样手法,盗刷另名叶姓男友的信用卡,在未经对方同意下,将信用卡绑定在自己手机内,盗刷4万多元。

另外,他2017年6月间与男性友人一同入住澎湖福朋喜来登饭店时,也盗刷另名周姓男友的美国通运信用卡3240元。事后,黄琪的3名男友前往报案,全案才遭揭穿。

不过,黄琪到案后否认犯行,辩称任姓男友同意将证件借给他,并授权其申办门号,甚至有获得对方的授权同意书;叶男则是承诺会照顾他一辈子,还将信用卡放在桌上给他拍,他才会刷卡消费,至于周姓男友指控盗刷一事,黄琪辩称,他先前有帮对方付130多万元的房屋装潢费,因此对方才告知他信用卡号,认为其在代垫装潢费用的金额范围内都可以使用。

新北地院指出,任男虽有签署授权书,但仅是授权做财产管理,黄琪消费行为与理财并无关联,另外,黄琪虽主张叶男主动将信用卡提供给他使用,但是他出示的信用卡正反面照,并不能确认当时的时空背景,无法推断叶男有授权其使用。

另外,黄琪虽有出示帮周男代垫装潢费的收据,不过法官认为,黄琪若真的借出如此庞大金额,却未要求周男签署借据,已与常情不符,因此是否确实存有债权相当可疑,且该事与周男是否授权其使用美国通运信用卡不属于同一件事,其不得擅自使用信用卡作为抵偿债务方式。

法官认为,黄琪不思以正途获取财物、盗刷信用卡的行为,显然欠缺对他人财产权尊重的观念,破坏信用卡利用的便捷性及金融秩序,且事发至今,未与告诉人和解和赔偿损失,因此判处1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