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拾获信用卡变装悠游卡 小额免签1个月盗刷19笔

庄男将拾获的信用卡贴上贴纸,变装成悠游卡拿去超商盗刷。(民众提供/陈淑娥台中传真)

庄男拾获信用卡拿去超商盗刷。(民众提供/陈淑娥台中传真)

台中市庄姓男子上月拾获一张信用卡,不但没物归原主或交付警方处理,反将信用卡正反两面贴上贴纸变装成悠游卡,涉嫌在大甲、外埔等超商盗刷19笔,共计9500元,银行发觉消费异常通知杨姓被害人,杨女才惊觉信用卡已遗失。大甲警分局14日获报后,随即隔天逮到人,全案讯后将庄嫌依诈欺、侵占罪嫌函送法办。

大甲警分局表示,大甲派出所14日接获30岁杨姓女子报案,自己一张悠游信用卡遗失遭盗刷。

大甲派出所逐笔调阅店家超商及路口监视器,交叉比对相关结合特征、使用车辆后,锁定符合特征33岁庄姓嫌犯,15日循线在其住处查获,并起出杨姓被害人信用卡一张,庄嫌坦承犯行不讳。

调查指出,庄嫌在路上拾获杨女信用卡占为己有,还将信用卡正反两面贴上贴纸变装成悠游卡,以规避商家察觉,他利用该信用卡免签名小额500元刷卡功能,从6月初到7月初期间,连续至超商等处盗刷19笔,共计9500元,信用卡中心查觉消费有异后,致电杨姓被害人,杨女才惊觉信用卡已遗失并遭盗刷。

大甲警分局李建兴表示,信用卡绑定小额付费功能虽有其便利性,不须持卡人签名确认,亦不须过卡,仅须感应电磁纪录即可付费,但若持卡人遗失卡片又因不常使用,致未能即时发觉遗失而向银行申请止付,这期间恐遭有心人士利用,如今电子支付日益兴盛,已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提醒民众除妥善保管外,应养成定期检查的习惯,以免自身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