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乡公幼下收2岁童遭质疑 南市府教育局:兼顾法令与实际需求

全国幼教产业工会对台南市公立幼儿园下收2岁幼童提出疑虑,市府教育局回应指兼顾法令与实际需求,并无不妥。(资料照片)

台南市公立幼儿园5日开始招生,全国幼教产业工会对台南公幼下收2岁幼童提出疑虑,市府教育局回应指出,因偏乡幼生数少难以开办2岁专班,为保障偏乡幼儿就学权益、回应家长托育需求,此次公幼第1阶段招生完后,如果还有名额可开放下收2岁幼儿;至于偏乡3至5岁班得下收2岁于法有据,且兼顾法令与实际需求,并无不妥。

全国幼教产业工会发声明说,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76所公幼「第1次招生不足、办理下收2岁作业」,全是偏远地区招生困难区的幼儿园;但因2岁至6岁范围广,除幼小孩子容易被忽略,教保人员也可能需要照顾幼小学生导致放生中大班孩子,如果偏远地区附幼要下收2岁幼生,至少该班级应有2岁专班的设施设备、厕所要在教室内及适合的活动空间,师资人力也须到位。

对此,教育局强调,偏乡幼儿园下收2岁的相关规画及设施,系依教育部《偏远地区国民小学附设幼儿园招收幼儿办法》,符合相关规定,教育局也会提供下收2岁的园所相关补助,并协助完善基础设备,园所可先依教育局补助经费,用来改善如洗手台、座椅、幼童书等设备,以营造2岁幼儿友善空间,未来还会视各园下收情形,进一步提供所需的设施设备补助,全国幼教产业工会的说法并不符实际。

教育局还认为,台南市从2023年已调降公幼师生比至1比12,提早达到国教署订定的目标值,还提供特教生员额折抵数,偏乡地区各幼儿园以优先招收3至5岁为主体,还有余额才会下收2岁幼儿,且各园都另行补助增置1名教保员,下收2岁幼儿依法有据,不仅可满足家长托育需求、稳定园所幼生来源,也可保障教保人员就业权益,并无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