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資助房產頭期款「開1條件」 李蒨蓉耿耿於懷20年
李蒨蓉透露婚后房子头期款是婆婆资助,但婆婆却要求不能登记她的名字,让她耿耿于怀。 图/摘自脸书
李蒨蓉4年前闹出阿帕契风波,演艺事业重创,还一度变卖名牌包维生,去年则将住了15年的房子卖掉去租房。近来她谈起当年结婚时婆婆赞助房子头期款,但却要求房子不能登记她的名字,让她耿耿于怀。
李蒨蓉近来与朋友聊天谈起友人替儿子买房一事,正在考虑赠与税、避免儿子婚后有财产纠纷等细节;另一方面,又听闻女性朋友跟公婆同住,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摩擦,但却不想分摊房租所以无法搬走。
李蒨蓉直言,这让她回想起20年前结婚时,婆婆出钱帮忙付老公买房的头期款,但唯一的条件则是「房子不可以写我的名字」,这也让她耿耿于怀,还常在跟老公吵架不爽时拿出来说嘴,但却未曾走上决裂争产之路。她认为,夫妻本是生命共同体,不该计较太多,也别害怕付出。
李蒨蓉如今回想起婚姻生活,认为就像是在倒吃甘蔗,虽然将房子卖掉成为租屋族,「现阶段的我真心认为夫妻俩一起打拚奋斗才是扎实的幸福。」而她也希望自己的例子能鼓励到已婚的姊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