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机车不礼让行人「无视罚单」!执行署花莲分署祭出「这两招」追回罚款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花莲分署针对「积欠交通违规罚锾未缴的义务人」,将列为专案优先强力执法的对象。(示意图 / 中时资料照)

为了改善行人交通安全,洗刷行人地狱之污名,行政院于6月推动「行人优先交通安全行动纲领」,全力落实行人优先的交通安全政策。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花莲分署针对「积欠交通违规罚锾未缴的义务人」,将列为专案优先强力执法的对象。花莲分署指出,日前有两名分别年约40多岁贺姓男子、60多岁龚姓女子,皆因骑机车未礼让行人而吃下罚单,事后又置之不理;花莲分署对此已扣押其名下财产,追回应缴纳之罚锾。

花莲分署表示,这两件未礼让行人的裁罚案件,违规地点均于北部,其中贺男于去年1月间骑乘机车在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四段某路口转弯时,未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经大安分局交通分队查获,并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8条第2项规定裁处1,500元。

事后,贺男逾期未缴,遭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花莲分署强制执行。花莲分署受理后,先对其核发传缴通知,但贺男仍置之不理,经多次查扣存款仍不足清偿欠款。经调查,贺男于北部某食品公司任职,期间连同12笔违规停车罚单、未定期排气定检罚锾及健保欠费共6万元,于今年1月间核发扣薪命令,所欠缴之罚单与费用已于今年7月全数追回。

龚姓民众未礼让行人罚单。(图/花莲分署提供)

贺姓民众未礼让行人罚单。(图/花莲分署提供)

至于龚女案例则发生于去年3月间,同因骑机车在大安区忠孝东路四段某路口转弯时、未礼让行人而遭检举,后被裁罚1,500元,因逾期未缴而遭移送执行。花莲分署受理后,先对其核发传缴通知,但龚女未理会,花莲分署同年6月核发扣押命令冻结其存款,并于7月间收取,成功追回所欠罚锾。

花莲分署提醒所有用路人,「车辆慢看停、行人停看听」,唯有建立正确行车观念,才能早日洗刷「行人地狱」污名,呼吁民众切勿心存侥幸,如因违反礼让行人规定经裁罚并移送执行者,花莲分署必将优先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