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停让行人挨罚不理 执行署优先处理追缴
警方近来强力执行汽机车未礼让行人取缔勤务。(资料照片)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彰化分署为落实「行人优先」道路交通安全政策,回应民众对于改善通行环境的期待,将已受理的45件未停让行人裁罚案件专案列管加强执行,针对将罚单置之不理的义务人扣押存款、薪资,已有7件罚锾足额收取。
彰化分署指出,台中市大里区42岁郑姓女子驾驶自用小客车行经台湾大道及文心路口转弯时,未暂停礼让行人优先通行,遭警取缔,并被裁处2600元罚锾逾期未缴,移送该分署执行,被该分署对其存款核发执行命令,于今年5月8日足额收取。
彰化市67岁李姓男子驾驶自用小客车行经新北市淡水区淡海路,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过,经警方开单举发,被裁处2600元后逾期不缴。彰化分署依法通知李男到场自动缴纳未果,随即依法扣押李男银行存款,并经银行于5月2日陈报足额扣押。
彰化分署表示,台中市南屯区48岁施姓女子骑机车行经台中市美村路与明义街口转弯时,未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遭警开单举发,并对遭裁处1500罚锾亦未加理会,也是被该分署即依法扣押存款,于今年5月31日足额收取。
彰化分署表示,未来将持续加强未停让行人裁罚案件的执行,期能透过专案强力执行手段唤起驾驶人用路安全意识,培养礼让行人的习惯,给行人一条安全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