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置废弃物遭罚12万拒缴 执行署优先清查名下财产乖乖缴清

▲▼ 嘉义分署专案执行居安政策,民众弃置废弃物罚12万元 承担错误自行缴清 。(图/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提供)

记者翁伊森/嘉义报导

云林县麦寮乡许姓男子,因非法承揽运送并弃置废弃物,违反废弃物理法41条规定,台中市环境保护局(下称移送机关)裁处罚锾12万元并处环境教育讲习8小时。罚锾经通知不缴后移送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强制执行,因本案系行政院当前推动的「五打七安」政策相关案件,分署列为优先专案执行案件,执行人员掌握义务人财产明细后通知劝谕许男自行缴纳,否则将强制执行名下财产,义务人随即缴清所有罚锾。

许男于111年12月10日驾货车承揽清运社区大楼营建废弃磁砖,并弃置于台中市北屯区同荣段2257-6地号土地且未清理后离去。因其未依法取得废弃物清理、处理许可文件迳行从事废弃物贮存、清除、处理作业。移送机关依法处罚锾12万元。因本案为违反「五打七安」政策之居安案件,分署受理后立即分案执行,执行人员除立即调查义务人财产资料外并通知义务人自行缴纳,执行人员以电话联 系劝缴并告知本案强制执行程序,许男表示其确实未领有废弃物清理、处理文件,载一趟废弃物磁砖丢弃约有2-3千元收入,没想到贪小便宜的代价这么严重,除了被罚12万元外,还要环境教育8小时,直呼得不偿失,随即前来分署一次缴清12万元罚锾。

行政院强调推动「五打七安」政策,强力打击黑、金、枪、毒、诈;确保民众治安、食安、道安、校安、居安、资安七安。嘉义分署呼吁民众若未取得许可,切勿从事废弃物贮存、清除、处理作业,以免影响生活环境甚至危害居住安全,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贪图小利的违法行为而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