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复使用玻璃、再生塑胶瓶 处理费最高省45%费率

为呼应国际永续发展、循环经济趋势及我国资源循环政策,以优惠费率为经济工具,环境部预告修正「容器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林良齐摄)

为呼应国际永续发展、循环经济趋势及我国资源循环政策,以优惠费率为经济工具,环境部预告修正「容器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如果玻璃类容器若可重复装填,给予50%优惠费率,预计会有2家业者加入;塑胶类容器若使用再生料,给予15%优惠费率,采用绿色设计者再给予15%至30%优惠费率,合计最高可达45%优惠费率,预估每年会减少6600吨原生塑胶使用、减少1万3300吨碳排。

环境部资源循环署表示,因应国际推广资源循环、绿色设计理念,以经济诱因引导业者采玻璃容器循环使用机制与塑胶容器朝向纯料、原色、减标签、系留瓶盖的绿色设计及塑胶容器使用再生原料,以减少使用原生物料及不可再生资源,由线性经济生产消费模式,转型为永续生产消费模式,修正「容器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公告事项第一项附表,新增玻璃与塑胶容器回收清除处理费绿色费率。

环境部资源循环署分组长连奕伟说,预估会有15%的玻璃及塑胶容器业者会采行此方案,而如台酒等重复填装也可享优惠外,预期会有2家业者参与;至于塑胶容器部分预估每年会减少6600吨原生塑胶使用、减少1万3300吨碳排,环境部也将持续评估更多材质使用再生粒料或绿色设计等给予绿色费率等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