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3000万不还,乐视汽车被乐视网告了,还要求强制执行

7月13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乐视汽车(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汽车)新增两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分别为(2021)京0105执29351号、(2021)京0105执29352号,执行法院均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总额为30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乐视汽车成立于2014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刘秋萍,由法法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和乐视致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共同持股,分别持股99%、1%。

AI财经社了解到,乐视汽车上述涉及的关联案件均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与乐视汽车、乐视致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致乐)广告合同纠纷一案。

相关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7月30日,乐视汽车作为甲方与乐视网作为乙方签订《乐视网网络广告发布协议》,约定广告类型为CPM,广告发布期限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广告发布价格为10元,广告费总额为1150万元,付款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前。

2016年9月30日,乐视汽车作为甲方又与乐视网作为乙方签订《乐视网网络广告发布协议》,约定广告类型为CPM,广告发布期限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广告发布价格为12元,广告费总额为1850万元,付款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前。

彼时乐视汽车与乐视网约定,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支付1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3‰作为逾期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否则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017年3月3日,乐视汽车盖章确认《往来款及交易询证函》,确认截止2016年8月31日欠乐视网3000万元。

然而协议到期后,乐视汽车并未支付相关费用。于是,乐视网将乐视汽车及其股东乐视致乐诉至法庭,请求支付相关费用。(文|AI财经社 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