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领队涉接私案 4乐天女孩列被告

职棒乐天桃猿前领队浦韦青(左)和乐天女孩前经纪人陈元凯涉嫌让乐天女孩私接活动,或是「高收低报」,桃园地检署1月31日复讯后,浦以50万交保。(赖佑维摄)

职棒乐天桃猿前领队浦韦青和乐天女孩前经纪人陈元凯涉嫌让乐天女孩私接活动,或「高收低报」,桃园地检署1月30日通知浦、陈及乐天女孩等人说明,检察官1月31日复讯后认为浦、陈涉背信、违反《税捐稽征法》罪嫌重大,谕知浦50万交保、陈声押。

乐天球团发现数十场乐天女孩在外演出活动被浦韦青、陈元凯涉嫌低报收入,其余则私吞,也有数场活动有乐天女孩出席,但公司却没有资料。内部调查后,发现是浦韦青及在外开设经纪公司的陈元凯从中私吞,因部分活动是公部门标案,球团怀疑高收低报中有公务人员涉贪,去年10月向桃园地检署、廉政署递状提告。

检、廉调查后,初步排除公务员涉案,1月30日发出通知书,以犯罪嫌疑人身分通知浦韦青、陈元凯及乐天女孩孟洁、菲菲、陈伊、林颖乐、经纪公司员工到案说明,检、廉搜索2人住处、经纪公司共12处,并带回大批电脑、帐册等资料。

虽检、廉1月30日早上就陆续带人、搜索,但资料、人数太多,廉政署一直到晚上才开始侦讯,检察官还半夜从桃检驱车到廉政署阅卷。在廉政署询后乐天女孩皆请回,浦韦青、陈元凯1月31日移送桃园地检署复讯,检方认为2人涉嫌重大,另陈元凯有勾串之虞,依《刑法》背信、《税捐稽征法》罪谕知浦韦青50万交保、陈元凯声押。

除了浦、陈外,4名乐天女孩、3名经纪公司员工,也都列为被告,另经纪公司员工还涉及作假资料,有伪造文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