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私接活动 门票销售灌水 乐天女孩前经纪人、领队被诉

职棒乐天球团前行销部经理陈元凯涉嫌安排乐天女孩私接活动,桃园地检署侦结起诉。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本报资料照片)

台湾乐天棒球队前行销部经理陈元凯涉嫌安排乐天女孩私接活动,前领队浦韦青则为冲高2022年「动紫趴」门票销售量,指示妻子做假资料,桃园地检署将陈、浦等人,依背信、登载不实会计凭证罪起诉,乐天女孩涉案部分另案侦办。

桃园地检署调查,若乐天女孩身穿乐天或是Rakuten字样衣服,或是两位以上乐天女孩对外从事演艺活动,收入归属乐天公司。但陈元凯利用担任经纪人机会,接案时以自己的迪纳多企业社名义签约,再安排乐天女孩参与活动,导致乐天公司损失1102万余元。

陈元凯为避免东窗事发,委托其他开设公司的朋友,以价格较低的报价单提供给乐天公司,再由陈元凯提供现金让他们转给乐天公司,友人的公司也由假活动支出逃漏税5.5万元。

另陈元凯为支应2023年乐天女孩参加美国职棒大联盟大都会队台湾日活动,知道郭姓友人所属的智林公司长期与乐天合作,竟要郭男帮忙,由自己迪纳多企业社名义开设假发票两张,骗取智林公司35.5万元

浦韦青则是为冲高2022年6月25、26日举办的主题日「动紫趴」门票销售量,要负责销售门票的妻子造假卖出30万元门票,但因为款项迟迟未入帐,为此郭男制作假的请款单向智林请款30万元。

检方将陈元凯、浦韦青、其赵姓妻子及郭男等人,依《刑法》背信罪、《商业会计法》登载不实会计凭证等罪嫌起诉,并声请没收陈元凯等人不法所得1231万9437元。声押中的陈元凯28日移审桃园地方法院,法官裁定50万元交保。至于乐天女孩部分,检方还在厘清女孩涉案程度,将另案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