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缺防逃、緝逃機制 官警:台灣成逃犯天堂

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右)因炒作股票、内线交易被判重罪,未料案件上诉三审期间弃保潜逃,高等法院九月廿八日对朱发布通缉,时效至二○五八年。本报资料照片

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因炒作股票跟内线交易分别遭法院判重刑,日前弃保潜逃,台湾高等法院九月廿八日发布通缉,但这不是特例,警方估计,潜逃境外的通缉犯约八千人,许多被告在侦查、审理期间或判决有罪后逃亡,不少人潜逃出境后,甚至加入诈骗或贩毒集团。

官警多批评,政府欠缺防逃、缉逃的系统性管理机制,机关分工模糊、横向联系薄弱,让台湾成为「逃犯天堂」。

官警:防逃不力 政府助长犯罪

官警观察,潜逃境外通缉犯约七成在大陆、三成东南亚,其中四成从事诈团机房或洗钱水房,二成制造、贩卖或运输毒品,政府防逃不力更变相助长犯罪。

朱国荣因炒作龙邦股票案,法官裁定以四亿元交保,限制出境且每天必须到派出所报到,另外,朱被控涉及中信金并台寿保内线交易部分,也以一亿元获交保。但他无视五亿保金,上个月中旬就未依规定到台北市信义警分局三张犁派出所报到,除传闻偷渡菲律宾、也传出日前在大陆现身。三张犁所长则因延误通报被火速拔官,基层多抱屈,质疑警政署受高层压力找代罪羔羊。

朱国荣如今逍遥法外是事实,要如何确保类似朱国荣的重大经济罪犯能入监服刑,法务部官员表示,可仿效美国法律的「有罪羁押」制度,在被告宣判有罪将入狱之际,即予以羁押,会再与司法院研议修法。

强化科技监控 「不该由警背锅」

刑诉法规定,法院许可停止羁押时,认有必要者,得定相当期间,命被告定期向法院、检察官或指定机关报到,实务上法官、检察官都命被告到派出所签到。

北市一名派出所长说,被告报到时间不一,每天、每七天、每卅天都有,所长不可能廿四小时紧盯,通常会睡前检查簿册盖章,有时三、五天看一次簿册。

「难道一个月后发现潜逃也怪警察?」他说,被告有意逃亡,要求报到也无法吓阻,诸多防逃问题不该由警察「背锅」,法院应加强科技设备监控,若须警察机关协助,应提供警方电子化签到管制系统,被告未于指定期间报到时自动警示,减轻警察负担。

科技监控中心 预算多成效差 制表/司法社会中心

分工混乱 未同步注销逃犯护照

若被告潜逃,院检会发布通缉,但官警说,发布时欠缺标准作业流程及联系机制,未同步调阅出境纪录及向外交部注销护照,仅由执法机关个案查处,警政署、调查局、移民署分工混乱,各自为政。

官警说,院检发布通缉后「不管事」,执法机关「各自认领」,刑事局将重心放在社会瞩目重大案件,地方警局「只抓好抓的」,剩下的通缉犯「无人认领」。官警建议,应检讨缉逃分工,建立注销护照机制,定期提供名单给国外友军,让出境逃犯无法再循正常管道移动至其它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