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
散文
先生说我一个隐藏版的大优点,是睡觉时,手一定会牵好,牵紧紧。不论我看起来睡得多深熟,他掀开被窝进来,我一翻身,手就扣上。像两个设计好的磁扣,精准贴合。
第一次碰到他的手,是刚接受告白后,坐在他的车里头。吃完晚餐,车子从地下室停车场开出来,他的手先是放在方向盘上,然后移到大腿上,停顿了一下,在红灯时刻,越过排档杆,将我的左手牵起来。那个停顿片刻,很有意思。都是大人了,我俩脸不作声色,都看向前方。那时是一月分,车窗上冬季的雨,不断落下,淅淅沥沥,将路上四处投来的光──黄的、红的、绿的,于眼前晕出一球球小灯花。他的手也如同雨水,是湿的、冷凉的,我的掌心像突然泡在一汪溪水里。
他说还好吗,我说没关系。很紧张吗,他说嗯。没喝酒的他,颊上却十分红。车开到租屋附近,两人都还没有要分开的意思,外头持续下着雨,雨刷来回摆动,想不出适合散步的户外,便停在巷旁角落,继续在车里看雨花。我们将椅背往下打,半躺在各自的椅子上,像看一出汽车电影院,雨点滴上、满盛、然后再滑下,丝丝连连,很安静的千言万语,在空中、在眼前上演。他的手慢慢干了、暖了,才发现他的手,原来非常的绵软。
虽然身体与长相,人无法自己选择,但拥有一双好摸的手,绝对是一大幸运。这幸运多半不是自己,而是伴侣的幸运。手,看似频繁活动的部位,极外部,最常与万物相接,但除了舞者、看护、政治家等特定职业,一般也不可能随便予人碰触。朋友曾与暧昧者坐在河畔夜聊,对方放在椅上的手,只五公分十公分的距离,整夜咫尺天涯。能知道手真正的触感和温度的,只有亲近之人。
看似人人相同的手,柔软度、厚实度却常在一握之后,才知其间巨大的差距,又因天生指节、指骨的型态,后天指甲修剪、伤口与痣的分布、茧厚薄的不同,形成各自殊异的手感,如起伏山棱线的万千变化,树林里无法计料的、零碎的日光与暗影。钢琴家的手,工程师的手,厨师的手,银行员的手。不仅指纹人人不同,手的触感也是。
我常常牵丈夫的手,牵着牵着,从十指交握抽开,开始平向轻拉他的手指尖端,然后又上滑捏捏他的掌心,这里碰碰那里掂量,像在探索一片陌生的地质。他的手掌宽厚,每个指甲都剪得齐顶,一弧弧顺畅的圆线,干干净净地,看不到一丝指甲尖端的白缘,乖巧国小生的手指头。而他的手实在太软了,又软又厚,像松厚的法式汤种吐司,绵软里又自有一种丰富与坚实。这上好的触感引得我直接忘记牵手,而把它当成一件有趣的物体,以观察家精神,拿在我手里探索它的质地。这怪异的行径他尚还不嫌弃,我有些感激。他的手如此好摸,我多得的幸运。
国中时看《辛巴威之歌》,以家书形式书写辛巴威母亲与赴美求学女儿的对话,跨时代与文化的女子亲密絮语,记得一看就非常喜欢。后来借给友人,书便一去不回,想必他也十分钟爱。有段文字曾印象深刻,是母亲在跟女儿叙述出嫁时,外婆交代她的话,非洲母女间口传的智慧。凭我靠不太住的记忆,以及可能的几笔添加,重述如下:「妳一辈子会遇到两个男人,第一个会让妳双手震动,让妳如火燃烧,但终究离去;第二个男人让妳双手稳定,如湖水平静,然后妳会跟这个男子,过往后漫漫的生活。」
大学聚会,有位六十几岁的教授,大器、沉着、思路清晰,也是厉害的冷面笑匠,在他身边聊上几句,总开始听见大家噗哧噗哧,像春风来临,笑得东倒西歪。他的妻子倒是如同坚石,头发扎得一丝不苟,强劲凌厉的冬风一般,常眉心紧蹙,整天活力充沛,呼喝着我们这些小的切菜、采买、搬桌、扫地。这对风格迥异的夫妻,却有个特点──走到哪里都牵手。一个衬衫黑裤,一个衬衫长裙,六旬夫妇走在校园、走在青田永康、在我们小辈前面,手拉手,风与火,如此和谐。他俩头低低的,微靠在一起,不知道讲些什么,然后他,总是能逗她笑,不间断的小火苗。
交往时,有次讨论起幸福的样子,我想起他们这一对,说到老都这么牵着,感觉不错。「幸福」概念太高大上,几乎像个赝品,让人害怕,而幸福是什么,还摸不清楚,但能这样走一辈子,约略就是了。初恋曾说,最大的梦想,就是每天晚餐后,一起牵手散散步。我于二十岁时听到这句话,觉得愿望美是美,却小而淡。现在想想,其实许得十分深重,日常才是最难。台语唤妻子叫「牵手」,有点道理,不是那个人,手牵不起来,或者走到路的某处,总是会散;牵着一起走路的人,就是妻子。
这世上的确,会有让你双手颤抖的人,会有让你平静的人,火的烙印、湖水缓静,所有你都将记得,时间会帮你抉择。婚姻与否,亦无从担保,共有的日子能过多久。但如果在黑夜里,那人跟你回同样的家,歇在同张床榻,那么手就多牵一夜,日子便如此,从今天,安安静静地,千言万语地,过度到下一天。